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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
關于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
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辦公室,各設區市委人才辦,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人才辦: 根據《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和支持辦法(試行)》(閩委人才〔2020〕4號)執行情況,結合我省實際,經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同意,現就省高層次人才認定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現有人才的認定 對符合《福建省級高層次人才認定條件(2020年版)》的現有人才(不含設區市自主認定的企業人才),不將個稅作為認定的必要條件之一
關于做好省級高層次人才認定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社局、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省直(中直)單位人事(人才)處室:日前,省委人才辦印發了《關于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閩委人才辦〔2021〕1號,以下簡稱《通知》)。為了進一步規范省級高層次人才認定工作,經商省委人才辦同意,現將落實《通知》過程中有關問題的操作指南印發給你們,請按此做好申報審核工作。特此通知。附件:落實《通知》過程中有關問題的操作指南福建省引進人才
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福建省工科類青年專業人才支持 暫行辦法》的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福建省工科類青年專業人才支持 暫行辦法》的通知閩委人才〔2016〕4號各設區市黨委,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省直、中央駐閩有關單位黨組(黨委):經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同意,現將《福建省工科類青年專業人才支持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2016年2月25日福建省工科類青年專業人才支持暫行辦法為深入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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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和支持辦法(試行)》申報手冊
前言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省戰略,構筑層次分明、簡便易行的人才分類和支持體系,營造有利于創新創業創造的良好發展環境,根據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及省委十屆七次、八次、九次全會部署,按照《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閩委發〔2016〕21號)、《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若干措施》(閩委發〔2018〕28號)等文件要求,堅持以用為本、服務大局,突出“以產引才、以才促產”,在總結我省探索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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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2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各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特殊教育院校:為做好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根據福建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閩畢就〔2021〕1號)要求,現就做好我省2022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補貼對象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